新华网武汉7月22日电(记者 姜俊吉)东风汽车公司于21日召开《商德公约》推进落实工作会议,东风公司总经理、党委副书记朱福寿指出,要让《商德公约》成为企业经营和员工个人的思想准则和行为准则,做到内化于心,固化于制,外化于行。
在接受新华汽车采访时朱福寿表示,“产业责任是央企最大的社会责任,要实现汽车强国的梦想,企业一定要履行好产业责任”。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过程中,履行商业道德是每个企业则无旁贷的责任与担当。建立一个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,是汽车产业和汽车企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,同时也是东风永续发展的内在需要。
朱福寿指出,《商德公约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和落地,要通过强化《商德公约》推进责任落实,将《商德公约》融入关键业务和流程,通过建立评估和诊断体系,建立检查评价机制等具体措施,推进落实《商德公约》。
《商德公约》是东风在今年4月上海车展期间发布的约束企业商业道德的行为准则,是继“和”文化战略后,东风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作出的又一重要举措。《商德公约》以产业报国、合规经营、公平交易、诚信沟通、清正廉洁、崇尚创新、共享共赢、关爱员工、保护环境和包容性发展十项基本行为规范为指引,对东风公司自身,同时也对经销商、供应商和服务商等合作伙伴提出了商业道德层面的倡议、要求和约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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